我省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敲定
本报讯 (记者马鸿钧)到2007年,全省水利工程管理要实现权责明晰化、管理规范化、投入多元化、经营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
记者昨日在省水利厅看到的《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时间表。
省水利厅负责人指出,新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有助于解决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保证水利工程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据悉,此次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范围是全省已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新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照此执行。
由于体制上的原因,我省水利工程在运营中“重建轻管”现象大量存在。此次方案推出后,这种现象将大为改观。
水利工程跨行政区划的,原则上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同一行政区划内的原则上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则由水管单位具体负责,以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根据水管单位承担的任务及其收益状况,方案将其分别定性为事业单位或企业。
有关人士指出,新的改革计划将更加“关照”农村、农业和农民。比如,方案规定对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要区别对待,分类定价。农业用水水价按补偿供水成本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另外,还将改进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和方法,逐步推广按立方米计量。政府将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改进收费办法,以杜绝乡、村两级在代收水费中任意加码和截留。
对于直接影响着农民生产生活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方案提出的改革安排是:明晰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所有权,探索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体制,因地制宜,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和运行管理机制。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农村报) (2005-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