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0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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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布局规律探讨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副教授,经济学硕士 包先建   摘要:本文阐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布局的现实现象与理论的规律,进而分析当前市场建设中的主要问题与成因,提出加强政府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宏观管理与规划作用等政策设想。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是实现农业产业化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条件,完善和发达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此,各地都非常重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涌现出山东寿光、深圳布吉等不同类型的具有全国影响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典范。但是,我们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调研中,也发现了重复建设、盲目追求市场建设规模、市场形式陈旧等问题。在我国土地、资金等资源短缺的情况下要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就有必要研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布局的规律,促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科学合理的建设,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现实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布局现象总结   农副产品与工业产品有着显著区别,即农副产品易腐坏,消费者对农副产品存在追求新鲜度的偏好,而且在加工过程中失重较少。另外,农副产品生产受自然条件限制存在着区域性特征。因此这些因素决定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不考虑保鲜条件下,只能是区域性市场。具体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1.产地批发市场应分为两个层次,即初级批发市场和集散地中心批发市场。一般而言,初级批发市场是产品搜集性质的市场,而中心批发市场是集中转运性质市场。事实上这两个层次市场往往界线不明显。只有在果蔬等鲜货、粮食干货两类不同性质产品上区分较为明显。果蔬鲜货产品批发市场具有富集与转运双重性质,是因为此类产品要求新鲜度,一次收获量有限,要易于快装快运的特性决定的。而粮食作为大宗贸易要求一次运量较大,才能降低成本;干货土特产的产量较小,需要一定数量集聚。此类产品销售面广,这些特点决定了需要两个层次市场运作。产地批发市场的形成,无论哪个层次市场都取决于周边地区农副产品的富集程度以及交易传统。通常初级市场的专业性较强,一般设在产区中心位置或交通便利之处。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综合性较强,一般设在交通便利的区域经济中心。初级市场分布广而多,初级市场覆盖范围通常在几十公里之内,这是由分散的农户运输条件、费用、市场熟悉程度等因素决定的。中心批发市场少而大。初级市场到中心市场的距离在现代公路条件下通常在100公里之内,这是由区域经济特点与聚集规模、运输成本等因素决定的。   2.销地批发市场也存在两个层次,即大型农副产品的综合批发市场和区域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或专业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两个层次批发市场共存格局一般只出现在特大城市,如上海、南京。一般的大中城市只存在一个大型批发市场,这种差别是由城区空间与人口密度和分布所决定的,也是由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之间空间距离以及交通条件所决定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之间距离一般在交通便利条件下,要求使用机动车辆在一个小时路程之内,其运输成本与赶市时间最为恰当。在处于同一经济区域的相邻的城市之间一般只存在一个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存在于相对强势的城市周围。这个距离大约在150公里范围,相当于一个特大城市的消费环境。   3.农副产品生产与消费特性决定产地批发市场与销地批发市场之间,总体上说仍然是区域经济内部的经济联系。但是,由于经济圈内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传统经济往来关系,物流总是存在明显的指向性。如寿光市场与北京、天津销地市场稳定的供求关系。以果蔬、水产为主的农副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到销地批发市场,在目前公路运输条件下,实行门对门运输,一般空间距离不超过500公里范围,以便当天出发当天到达。这样做是为了满足两个要求:一是在一般运输条件下保持农副产品的鲜活程度;二是由于销地批发市场通常在零点之后开市,以便衔接零售早市,外地产品必须在零点之前赶到市场。从供应商来说还要计算产地到销地之间距离、运输条件以及运输费用,使销售价格有竞争力。自古以来超距离的长途贩运都是存在的,一般是粮食、茶叶、药材、土豆之类易保管的农副产品。现代由于冷藏车辆使易腐产品超长距离运输成为可能,但由于运输成本较高,使得价格竞争能力较低,非稀缺农副产品一般不会采取这种方式。   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布局的理论探讨   上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布局现象可以在理论上得到印证。   1.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区位的约束条件。农业产业化的目的是追求农副产品利润最大化,影响农副产品利润的因素有:生产成本、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和销售费用。   农副产品生产成本在生产方式没有革命性变化的情况下,只取决于自然条件而短期相对稳定,农副产品的市场价格直接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变动的影响,供应商是价格接受者。运输成本=运输距离×运费率。在假设直接运输而无中转不考虑易腐性条件下,销售费用主要指市场进入费用,不同市场费率是有差异的,但销售量愈大而费用相对较小。利润=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生产成本或购买成本+运输成本+销售费用)。   在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相对稳定与可控的条件下,农产品供应商的利润最大化取决于市场价格与运输成本两个因素。市场价格对供应商是既定的,但它是市场吸引力大小的标志。那么,运输成本就成为供应商追求利润最大化可控的关键因素。这两因素最终决定供应商的市场取向。   2.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范围的划分与市场网络结构问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接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其市场范围可以通过分析生产竞争边界与市场竞争边界这两个方面来确定。任何两地市场之间都存在一定的相互作用关系,两地市场间的分界点为两地作用的均衡点。假设,农副产品市场价格与运费率既定,供应商短期内可以不断通过调整运输距离来实现利润最大化。那么,当这种调整满足以下三个边际条件,即找出两地市场的均衡点,调整得以暂时停止,实现帕累托最优。这三个边际条件是:第一,任意一组相邻市场的边际替代率对于任意两个市场供应者来说都是相等的。边际替代率即等于两个市场的价格之比。第二,对任意两个供应商来说,进入任意两个相邻市场的边际技术替代率相等,边际技术替代率即边际运量等于边际运输成本之比。第三,任意一组市场的边际转换率等于其市场的边际替代率,即这种市场资源组合能够使社会经济效率最大化。   在明确两个市场之间分界点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研究市场网络结构的合理性,可以借鉴德国学者克里斯塔勒(W.chrstaller)中心地理论和廖什(A.Losch)市场区位理论来说明。城镇因其经济地位不同存在等级序列,无论农副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或销地批发市场,都靠近相应城镇,并以此为中心向周边地区提供各类农副产品。每一个中心地市场的相对重要性取决于它所能提供的农产品数量与种类的多少。城镇等级愈高,市场所能提供的农副产品数量与种类就愈多,并能涵盖所有其他低级别市场所能提供的农副产品种类。中心地市场的规模与级别与其服务半径呈正比,与其数量呈反比,即一个高级中心地可以包含较多的次一级中心地市场,等级愈低市场规模愈小。同一等级的两个相邻市场之间的距离大致相等,级别越低的相邻两个市场之间的距离越短。在现实生活中,市场区的分布模式是不规则的,市场竞争使得以产地或销地为中心,最大销售距离为半径的圆形市场区被挤压成六边形市场区。另外,不同种类的农副产品有各自不同的市场区,同等规模的同级市场在经济活动类型上也存在差异,因而同级市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补性与交叉性。上述诸多规律性的因素构成整个经济区域以六边形地域细胞为单位的市场网络,成为不存在市场空隙的理想的高效市场区。   3.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集聚与扩散。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与其他种类市场一样,受到市场需求容量的吸引。市场空间分布总是以一定范围市场区域对产品的需求量为前提的。对于一个特定地区来说,人口数量、消费水平与适宜的运输条件达到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市场就可能达到相应的聚集规模。但是在一个特定地区市场聚集规模是有限度的,超过临界点的聚集就会造成恶性竞争,经营效益就会下降,甚至走向反面,这时向外扩散就势在必行。一个市场区的聚集过度,常成为促进扩散的契机。只有适当地扩散,才能保证市场规模适度,市场结构优化。扩散运动结果,则在更大区域范围内形成新的商品流通网络,促进  三、当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中的问题与政府作用   在华东、华中、华南的市场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1.从市场布局现象上看重复建设多。即在相同市场区内,相邻很近范围内建设相同功能市场,密集布局造成市场过度集聚,恶性竞争,市场效用较低。   2.从市场本身看市场形态较为单一,大多数市场尚以集贸市场为原型发展市场。尽管市场园区建设越来越豪华,规模越来越大,但不能改变集贸市场的属性。而市场组织形式落后使流通规模小、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是不争的事实。   3.从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来看,较为普遍存在着“买全国卖全国”、“先有场后有市”等脱离实际的理念。因此,市场层次不清,盲目扩大市场建设规模,出现市场建设定位不准的问题,在前两个问题已客观存在的情况下,往往出现有场无市的后果,造成投资成本加大,投资回收期延长,投资效益较差的问题。   4.从市场建设的管理来看,存在着多头审批,多头管理的问题,审查不严,管理不力。目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计委、农业部、国内贸易部(有些机构名称现已作调整)均可审批,然而各部门审批思想与动机是不同的,造成地方政府报批中有隙可乘,往往本不可能批准的项目得以批准。由于缺乏统一布局规划指导,造成重复建设。   上述各项问题实际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一个整体,究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地方政府的局部利益冲动与投资商的预期收益的双力驱动造成非理性市场布局。从基层政府来看,面临着农业产业化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压力,直觉认为建立相应的本地市场就可以解决销路问题并带动农业产业化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基层政府热衷于市场建设的另一个原因是增加地方税收和解决就业以及获得土地转让的收益。对政府官员来说建立大市场是明显政绩,可以提高地方形象。所以基层政府往往乐此不疲,非理性地利用行政权力强行建设市场,而不顾客观经济条件和市场建设规律的要求。从市场建设投资商来看,首先应政府要求投资可获得税收、工商管理、土地使用费等方面的优惠,可利用国家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惠贷款或贴息贷款。其次,明为建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实为房地产开发,挂羊头卖狗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能办起来则好,办不起来就转为其他市场,可进可退。只要他的门面卖出即可,至于经营什么项目不是重要的,进场商户经营状况如何对投资商没有太大压力。市场建起还可收一笔物业管理费。再次,从房地产开发来说,利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可以批得本不可能审批的较大面积的地皮,圈地效应大。所以政府积极主动,投资商积极配合,双力驱动,违背市场布局规律的市场建设遍地开花,非理性布局形成。   2.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布局是区域经济以及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必须从较大范围来统筹安排。目前,市场布局不合理得以成为事实的另一个原因是政府宏观管理薄弱所致。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部门,以及上级政府部门之间利益错位导致统筹安排、合理规划成为一纸空文。上级政府部门存在良好的愿望,希望通过市场建设带动一方经济发展,能支持的则支持,何况市场建设以地方筹资为主、市场经济方式运作,所以对基层政府所报材料审查以宽容态度进行。上级政府部门之间也存在部门利益与工作任务之差别,并且部门之间相互缺乏沟通与协调。因此,基层政府多头报材料,“东方不亮西方亮”,总有通过之处。此外,上级政府部门也没有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布局规划当作重要任务来对待,本身就缺少可行性研究与科学规划,对流通领域布局规律缺少专门研究,心中无数,所以对地方所报材料难以说出子丑寅卯,管不到点上。   因此,要解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布局问题,关键在于强化各级政府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中的主导地位,突出政府对长远利益的引导作用。改善政府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中的宏观控制功能,应着手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控制集贸式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尽可能提高现有市场的效用。各级政府要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以科学的战略思维对市场建设做出前瞻性的安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农副产品流通形态变动已初见端倪。在未来10年内,物流与配送业的发展将使农副产品流通成本下降,损耗减少、流通速度加快。单一的集贸式的现货市场将逐步萎缩,产地批发市场将转变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与流通企业直接沟通而成为供应链发端,销地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将逐步合并为现代超市所取代而成为供应链终端,无形市场在供应链支持下逐步发展,期货市场将成为重要的农副产品市场稳定器。农副产品流通形态的变化将深刻影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为此,要求政府部门高瞻远瞩、统筹兼顾,建立农副产品市场的发展战略,突出专家在市场建设决策中的咨询与参谋作用,引导市场形态多样化建设,适应21世纪流通方式改革与消费时尚变化的客观要求。   其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要纳入区域经济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以大规划统领小规划,作出市场分布预案,建立市场投资开发的框架。在较大层面上促进市场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互动均衡。因为就市场本身来说存在着农副产品市场与其他商品市场在市场形态、经营内容等方面的共存与互补。要考虑不同市场之间的交叉平衡与共同效益问题。就市场建设与其他发展的外部环境而言,市场建设纳入统一规划有助于培育市场发展所需的经济与社会基础,有助于市场与社会经济的长期协调发展。   再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影响宏观经济发展中的许多方面问题,诸如,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流通体制、城市功能完善与管理等,因而市场规划布局是政府重要的工作内容与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方面。政府在市场建设规划中的指导作用是不可忽缺和替代的。政府在市场建设规划实施中的主导地位必须得到强化。为此,针对当前市场建设中审批不严、审批权分散、令出多门的现象,需要克服部门思维的局限性,从战略思维的高度改革现行审批体制,建立统一的规划设计与审批机构。考虑到地方政府急功近利和局部思维倾向,需要按照市场等级序列划分审批权限,分别授予市、省及以上政府。市场布局安排需要在较大范围内统筹兼顾,尤其要求强化省级政府的审批权限,突出省级综合经济部门的把关作用。在宏观上把握好市场的区域分布,从政策上推动市场健康发展,避免资源浪费。   第四、培养基层政府与企业理性投资开发的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级政府出面造市都是不恰当的,也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举措。然而,由某个企业来人为造市也是力所不能及的。市场开发建设成功的关键在于要使市场真正成为利益驱动下所有市场参与者共同参与、共同获益的产物。因此,要依法调整市场各种参与者的关系,规范政府、投资商、市场经营者之间关系和行为,使之受到约束与公开监督。一方面依法规范地方政府的招商行为,既要鼓励地方政府招商开发的积极性,又要限制地方政府不计后果,随意给予投资者优惠待遇的行为,克服重招商轻管理,以政代经,以行政力量追求短期政绩的行为。例如,通过政务公开得到监督、追究投资成为摆设的相关责任人、招商立项要建立听证会制度、听取公众意见等等。另一方面,依法规范市场投资开发商的投资行为,严格审核投资项目建议书和投资可行性报告的真实性,对于已批准项目严格监督其实施过程与实际经营内容,通过加强管理避免挂羊头卖狗肉、偷梁换柱,套取国家土地资源搞房地产开发和骗取政府支持农业产业化等方面优惠政策待遇的行为。事先杜绝投资商的投机心理,使之投资理性化,使在国家优惠政策支持下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真正服务于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副产品大流通的大目标。